陈世清

更新时间:2023-10-05 12:25

陈世清,男,中共党员,理论工作者。

人物观点

对称关系是宇宙的最深层本质,对称规律是社会的最根本规律,对称原理是科学的最基本原理,也是经济学的最基本原理。

个人作品

出版专著

陈世清 :《超越中国“主流经济学家”-闪光灯下的思维缺失》

陈世清 :《中国经济解释与重建》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9、7第1版, 2011、2第2版

陈世清 :《经济领域的“哥白尼革命”》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05、1

陈世清 :《老子的管理智慧》中国经济出版社2011、8第2版

陈世清 :《对称管理》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

陈世清 :《孙子的管理智慧》中国经济出版社

网络作品

爱奇艺-综艺视频:《领航:李福贵:智能大数据时代》(央视采访,内容提到我国思想家哲学家经济学家陈世清先生最早提出云计算概念与模式)2018-06-20

黄枬森.对称关系在人类经济生活的各方面,北京:光明日报社,2010-10-11

《瞭望》智慧新经济专刊,2016.3.7

知名经济学家陈世清先生谈:供给侧改革,中国经济网,中国网,2016-01-26

知名经济学家陈世清先生谈什么是“新结构经济学”,大公网,2016-01-14

期刊

陈世清:《知识经济是信息经济发展的高级阶段》《哲学动态》99年1期。

陈世清:《知识运营与二次创业》《哲学动态》1999年2期。

陈世清:《知识农业一路走好》《集团经济研究》99年第9期

陈世清:《谈培育企业家阶层的土壤》《集团经济研究》99年11期

陈世清:《论劳动力产权制度》、《集团经济研究》2000年3期。

陈世清:《意识的内容和形式都属于主观范畴》《求是学刊》87年1期。《哲学原理》87年3期转载  陈世清:《科学真理的内容和形式都属于主观意识的范畴》《哲学原理》86年12期

陈世清:《本质是比规律更深层次的范畴》《东岳论丛》87年3期

陈世清:《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是内容和形式的关系吗》《重庆社会科学》89年2期

陈世清:《客观规律 科学规律 科学真理》《求是学刊》90年1期

陈世清:《哲学的“实践”是整体范畴》《重庆社会科学》92年3期

陈世清:《论经营权中心同所有权的统一》《特区理论与实践》96年7期

《理论与现代化》96年8期

陈世清:《论股份制的本质》《经济体制改革》97.7。入选《中国新时期社会科学成果荟萃(中国经济出版社,1998)》

陈世清:《论法人人格化》《经济体制改革》97.7。

陈世清:《科学真理是客观真理吗》《青海社会科学》87年3期

陈世清:《改革干部制度是改善党风的关键》《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1988年03期

陈世清:《传统逻辑是形式逻辑吗》《内蒙古民族师院学报》89年2期

陈世清:《论国有企业人事制度的主体性原则》《管理与效益》96年3期

陈世清:《论迅速形成企业家阶层的机制与途径》《决策借鉴》96年4期,入选《中国新时期社会科学成果荟萃(中国经济出版社,1998)》

陈世清:《经营权与所有权的分离与统一》《中南民族学院学报》96年5期

陈世清:《企业经营权与所有权相互关系的历史发展》、《青海社会科学》96年6期

陈世清:《论劳动力主体》《发展研究》97年1期入选《中国“95”科研成果选》入选《中国新时期社会科学成果荟萃(中国经济出版社,1998)》

陈世清:《论国有企业经营活动的主体性原则》《管理与效益》97年4期

陈世清:《知识机遇》《厦门特区党校学报》98年2期

陈世清:《劳动力商品原则与精神文明建设》《华东理工大学学报(哲社版)》99年3期

陈世清:《劳动力商品原则与思想道德建设》《理论与现代化》99年3期

陈世清:《知识经济时代企业家的特征及形成机制》《华东理工大学学报》2000年2期

陈世清:《创业经济学论纲》,《华东理工大学学报(哲社版)》2003年2期

陈世清:《权力“寻租”分析》、《宁德师专学报》2004年2期

陈世清:《科学范式转换与实践模式转轨》《宁德师专学报》2004年4期

陈世清:《从传统逻辑到对称逻辑》、《宁德师专学报》2006年2期

陈世清:《对称哲学与对称经济学》《宁德师专学报》2008年2期

陈世清:《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宁德师专学报》2009年2期

陈世清:《对称辩证法是和谐社会的哲学基础》《宁德师专学报》2009年4期

陈世清:《政治经济学批判》《宁德师专学报》(CN)2010年2期

陈世清:《对称哲学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宁德师专学报》2011年1期

陈世清:《哲学的科学化与对称哲学》《宁德师专学报》2011年2期

陈世清:《对称经济与对称管理》《宁德师范学院学报》2012年2期

陈世清:《经济理性与经济学理性》《宁德师范学院学报》2013年1期

陈世清:《中国“主流经济学家”沉浮录》《宁德师范学院学报》2013年3期

陈世清:《中华传统文化与中国范儿》《宁德师范学院学报》2014年1期

陈世清:《新常态经济与新常态经济学》《宁德师范学院学报》2015年2期

陈世清:《增长与发展——评林毅夫“新结构经济学”》《宁德师范学院学报》2016年1期

陈世清:《解决我国经济发展的基本矛盾靠对称型调控》《宁德师范学院学报》2016年4期

陈世清:《学术评价的科学标准是什么》《宁德师范学院学报》2017年2期

陈世清:《什么是智慧经济》 《商业文化》2016年29期

陈世清:《从权威期刊的水平看中国经济学自主话语权的危机》中国·企业家日报,2017.08.25

会议

陈世清:《传统逻辑是“形式”逻辑吗》纪念金岳霖诞辰110周年国际研讨会论文(2005.8);地点:中国社会科学院。

陈世清:《意识的内容和形式都属于主观的范畴》,86年全国中青年哲学工作者最新成果交流会论文(1986.6);地点:黄山。

陈世清:《和谐经济、再生经济与可持续发展经济的统一》,《和谐经济是什么》,首届中国经济论坛论文(2005.10);地点:人民大会堂。

陈世清:《“天人合一”与对称逻辑——从冯友兰中西逻辑观看逻辑学的发展方向》,纪念冯友兰先生诞辰110周年暨冯友兰学术国际研讨会论文, 2005-11;地点:北京大学。

陈世清:《“天人合一”与对称哲学——从冯友兰中西哲学观看中国哲学的发展方向》 ,纪念冯友兰先生诞辰110周年暨冯友兰学术国际研讨会论文,2005-11;地点:北京大学。

《反思与境界——纪念冯友兰先生诞辰110周年暨冯友兰学术国际研讨会论文集》,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8.6。

陈世清:《哲学的科学化与对称哲学——评黄枏森教授“哲学科学化”的命题与体系架构设想》,马克思主义与当代社会科学学术研讨会论文;(2011.6)地点:厦门大学。《厦门大学马克思主义论丛:马克思主义与当代社会科学论文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4.2。

官网

陈世清:科研成果与大学排名, 中国网,2020-10-10

陈世清:深度解读双循环经济格局, 中国网,2020-10-09

陈世清:对称逻辑学证明科学起源于中国,中国网,2020-05-13

陈世清:对称经济学的产生结束了人类经济学的史前史,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2010-12-06

陈世清:哲学的科学化与对称哲学,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2011-6-23哲学中国网

陈世清:中国经济学范式必然代替西方经济学范式——评田国强的经济学方法论(三),中国社会科学网.2014-05-23

陈世清:西方经济学不是科学的经济学——评杨小凯的新兴古典经济学(三),中国社会科学网.2014-05-22

陈世清:“边际效益分析”与“边际效率分析”——评杨小凯的新兴古典经济学(四),中国社会科学网.2014-05-27

陈世清:产业政策引导产业升级——评张维迎《为什么产业政策注定会失败?》与林张之争

陈世清:高校自主办学期间教育产业问题之探源

陈世清:什么是新常态经济,大公网,2015-03-20

陈世清:新常态经济是经济学范式转换,大公网,2015-06-29

陈世清:经济新常态的核心是经济结构的对称态 ,大公网,2015-05-27

陈世清:市场化改革的核心与国进民进的辩证法.人民论坛网.2014-03-14

陈世清:新常态经济增长无极限,国研网,2015-03-24

陈世清: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理论与实践,中国改革网,2016-11-22

陈世清:中华优秀的传统文化是科学社会主义的主要思想理论来源,光明网,2016-02-11

陈世清:怎样创建世界一流大学

陈世清: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教育体制改革

陈世清:从产权理论看目前高校自主办学的荒谬

陈世清:怎样把法官终身责任制落到实处

出版图书

获奖记录

陈世清:《名牌经济与名牌五度空间模式》中国管理创新大会论文(2002.10),获一等奖。地点: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

陈世清:《论股份制的本质》,全国经济体制改革优秀论文一等奖

陈世清:《论法人人格化》,全国经济体制改革优秀论文一等奖

陈世清:《论劳动力产权制度》,中国生产力学会评为三等奖

陈世清:《知识经济是信息经济发展的高级阶段》,福建省党校系统优秀论文一等奖

陈世清:《知识农业一路走好》,面向21世纪闽东改革与发展战略研讨会二等奖

人物事件

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由于无法通过法定信息公开途径得到北京大学、清华大学设定的关于教授应聘条件的合法依据,陈世清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起诉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要求教育部履行法定职责,责令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公开相关规定的法律依据。2015年5月14日,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件。

申请同等学力博士被拒告清华

2015年12月16日,陈世清认为自己多年的工作研究获得了一定成果,向清华大学邮寄了一份申请函,申请同等学力博士学位。在遭拒绝后,他起诉清华大学,请求法院确认清华大学行为违法,一审裁定驳回陈世清的起诉。陈世清不服,提起上诉。

2016年12月14日,一中院二审维持了一审法院的裁定,驳回其诉讼请求。

起诉广电时评

2021年4月10日,陈世清对广电时评发表的《代孕弃养者,德不优法不容》内容提出异议,发函请求广电时评出示该文章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行政文件及所依据的调查采访材料,在未得到答复后,陈世清将广电时评起诉至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丰台区人民法院认为该案不符合起诉条件,予以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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