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学美学

更新时间:2023-05-12 13:29

解释学美学,西方美学思潮之一。20世纪50—60年代产生于联邦德国,主要代表为伽达默尔。解释学美学的先驱是狄尔泰和海德格尔。

在狄尔泰的生命哲学中,解释学被上升为认识论和方法论,艺术被当作“理解人生的器官”。海德格尔把解释学建立在本体论基础上,并从解释学角度研究艺术的存在方式,标志着现代解释学的诞生。但直到伽达默尔才提出了完整系统的解释学美学。认为美学是哲学解释学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审美理解属于本体论范围,美学研究应从单纯寻找审美对象原始涵义的传统倾向,转到对于审美经验的研究上。认为艺术文本是一种开放性的对象,对其理解和解释是一个无限的过程,主体对艺术文本的解释必定存在合法的偏见。审美理解是一种生产性的态度,包含了一种整体与部分的“解释学的循环”。指出“视界融合”是审美理解的一个关键步骤,对艺术文本应当从效果的历史中去加以理解。解释学美学对欧美各国的美学和文艺理论,特别是接受美学产生巨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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