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吞吐量

更新时间:2024-06-18 19:03

港口吞吐量(Port handling capacity)是指一段时期内经水运输出、输入港区并经过装卸作业的货物总量,计量单位为“吨”或“标准箱TEU)”,一个标准20英尺集装箱为一个标准箱。

简介

港口吞吐量是衡量港口规模大小的最重要的指标。反映在一定的技术装备劳动组织条件下,一定时间内港口为船舶装卸货物的数量,以吨数来表示。

影响因素

影响港口吞吐量的因素十分复杂:综合起来看,大体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客观的区域因素,如腹地的大小,生产发展水平的高低,外向型经济发展状况和进出口商品的数量等等;另一种是港口本身的建港条件,包括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因素。在上述条件一定的情况下,劳动组织与管理水平、装卸机械数量和技术水平、船型、车型、水文气象条件、工农业生产的季节性、车船到港的均衡性,以及经由港口装卸的货物品种与数量,均可能成为影响港口吞吐能力的重要因素。但最直接最关键的要素是泊位能力的大小。

港口吞吐量能清楚地报告期内经由水路进、出港区范围并经过装卸的货物数量。该指标可反映港口规模及能力。

统计数据

2012年,全年全国港口完成货物吞吐量107.76亿吨,比上年增长7.37%。其中,沿海港口完成68.80亿吨,内河港口完成38.96亿吨,分别增长8.2%和5.9%。

2012年,全国港口完成旅客吞吐量1.94亿人,与2011年基本持平;其中,沿海港口完成0.79亿人,内河港口完成1.15亿人,分别下降1.5%和增长0.8%。

2012年,全国港口完成集装箱吞吐量1.77亿TEU,比上年增长8.43%。其中,沿海港口完成1.58亿TEU,内河港口完成1950万TEU,比上年分别增长8.0%和12.3%。

2022年全年港口完成货物吞吐量157亿吨,比上年增长0.9%。

2024年2月29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23年,港口完成货物吞吐量170亿吨,比上年增长8.2%,其中外贸货物吞吐量50亿吨,增长9.5%。港口集装箱吞吐量31034万标准箱,增长4.9%。

交通运输部最新数据显示,2024年一季度全国港口货物吞吐量408949万吨,同比增长6.1%;港口集装箱吞吐量7673万标箱,同比增长10.0%。

2024年6月,交通运输部发布《2023年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显示,2023全年完成港口货物吞吐量169.73亿吨,比上年增长8.2%。其中,内河港口货物吞吐量61.39亿吨、增长10.5%,沿海港口货物吞吐量108.35亿吨、增长6.9%;外贸货物吞吐量50.47亿吨、增长9.5%,内贸货物吞吐量119.26亿吨、增长7.7%。完成集装箱吞吐量3.10亿标准箱,增长4.9%。完成集装箱铁水联运量1018.36万标准箱,增长15.9%。2023全年完成港口旅客吞吐量7844.53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01.8%。其中,内河港口旅客吞吐量344.12万人次、增长781.6%,沿海港口旅客吞吐量7500.41万人次、增长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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