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

更新时间:2024-03-27 17:36

水土保持,是防治水土流失,保护、改良与合理利用水土资源,提高土地生产力,建立良好生态环境的事业。

特点

水土保持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系统工程,水土保持工作主要有4个特点:

一是其科学性,涉及多学科,如土壤、地质、林业、农业、水利、法律等。

二是其地域性,由于各地自然条件的差异和当地经济水平、土地利用、社会状况及水土流失现状的不同,需要采取不同的手段。

三是其综合性,涉及财政、计划、环保、农业、林业、水利、国土资源、交通、建设、经贸、司法、公安等诸多部门,需要通过大量的协调工作,争取各部门的支持,才能搞好水土保持工作。

四是其群众性,必须依靠广大群众,动员千家万户治理千沟万壑。

简介

水土保持(soilandwaterconservation)是防治水土流失,保护、改良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建立良好生态环境的工作。运用农、林、牧、水利等综合措施,如修筑梯田,实行等高耕作、带状种植,进行封山育林、植树种草,以及修筑谷坊、塘坝和开挖环山沟等,借以涵养水源,减少地表径流,增加地面覆盖,防止土壤侵蚀,促进农、林、牧、副业的全面发展。对于发展山丘区和风沙区的生产和建设、减免下游河床淤积、削减洪峰、保障水利设施的正常运行和保证交通运输、工矿建设、城镇安全,具有重大意义。

水土保持是指防止山区、丘陵区水土流失的工作。包括农、林、水利等方面的措施。

农业措施有:修梯田,培地埂,等高耕作,合理轮作、间作、套作、深耕,合理密植等。

林业措施有:封山育林,造林种草,按地形的不同部位营造护坡林、护沟林、护滩林、固沙林等。

水利措施有:修建塘坝,沿等高线开挖截流沟;进行沟壑治理、护岸固滩等。

主要措施

工程措施、生物措施和蓄水保土耕作措施是水土保持的主要措施。

工程措施

指防治水土流失危害,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而修筑的各项工程设施,包括治坡工程(各类梯田台地水平沟鱼鳞坑等)、治沟工程(如淤地坝拦沙坝谷坊沟头防护等)和小型水利工程(如水池、水窖、排水系统和灌溉系统等)。

生物措施

指为防治水土流失,保护与合理利用水土资源,采取造林种草及管护的办法,增加植被覆盖率,维护和提高土地生产力的一种水土保持措施。主要包括造林、种草和封山育林、育草。

蓄水保土

指以改变坡面微小地形,增加植被覆盖或增强土壤有机质抗蚀力等方法,保土蓄水,改良土壤,以提高农业生产的技术措施。如等高耕作、等高带状间作、沟垄耕作少耕、免耕等。 开展水土保持,就是要以小流域为单元,根据自然规律,在全面规划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因害设防,合理安排工程、生物、蓄水保土三大水土保持措施,实施山、水、林、田、路综合治理,最大限度地控制水土流失,从而达到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水土保持是一项适应自然、改造自然的战略性措施,也是合理利用水土资源的必要途径;水土保持工作不仅是人类对自然界水土流失原因和规律认识的概括和总结,也是人类改造自然和利用自然能力的体现。

意义

实践证明,开展水土保持工作是山区生态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据第二次水土流失普查结果,全国水土流失面积高达365万平方公里,其中水蚀面积高达165万平方公里,风蚀面积191万平方公里,水蚀风蚀交错带26万平方公里,有很多地方还存在大量的重力侵蚀。

近10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规模和范围不断扩大,全国累计初步治理水土流失面积近110万平方公里,带动全国实施坡改梯面积近500万亩。全国有1.5亿群众从水土保持治理中直接受益,2000多万山丘区群众的生计问题得以解决。

治理水土流失,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中华民族长远福祉。对此,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水土保持的政策举措,推动水土保持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和显著成效。近年来,我国水土保持法制建设取得了丰硕成果,修订后的《水土保持法》于2011年3月1日正式施行,以新法为基础,各个层面的配套法规建设也取得重大进展,水利部修订了水土保持监测资质管理、方案管理、设施验收管理和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等配套法规,绝大多数省区市启动了新法实施办法的修订工作,配套规章制度不断健全,为水土保持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在监督管理方面,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近10年来全国共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34万个,生产建设单位投入水土保持资金4000多亿元,减少水土流失量20多亿吨,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遏制。在生态修复方面,全国有1250个县出台了封山禁牧政策,累计实施封育保护面积72万平方公里,使45万平方公里生态得到初步修复。全国建成清洁小流域300多条,各地积极探索生态安全型、生态经济型、生态环境型小流域建设,进一步丰富了小流域治理的内涵。

效益评价

水土保持是一项面广量大、复杂的系统工作,要全面测试分析评估其效益,确实不易。一般将水保效益分为经济、社会、生态三部分,对水少沙多的北方河流还增加一项拦泥效益。不同水保措施,不同地形地质条件下的单项效益,以便为水保评价提供依据;从土壤流失至进入干流之间各河段的水沙变化及其对周边的经济、社会、生态和人文的影响,以便了解输移过程,可能产生的负效益或不利影响,如对大小水库、坑塘、涝池的运用寿命,对河岸的冲刷破坏,对农作物沙压减产等。效益 计算 :采用有无措施或增减措施后在时空方面的对比。为实现 科学 管理和国家决策要求,必须客观地、定量地认识和评价水土保持的全面和单项问题,揭示水土保持的基本情况与动态变化、水土保持的成效与进展,水土保持的潜力与展望。总效益是各项效益的融合,研究分类效益及其间的相互关系应是主要内容。生态环境既是总效益的一部分,也是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分析研究与不同生态环境相适应的社会经济效益,具有现实意义。经济既是各类措施的物质基础,也是国民经济发展和构建小康社会的必要条件。

国内现状

合理利用山丘区和风沙区水土资源,维护和提高土地生产力以利于充分发挥水土资源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建立良好生态环境的事业。在 科学 发展 观的指导下,水土保持应该是建立人与 自然 和谐共处,保证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有力支撑。在水利方面,我国存在着水多、水少、水污、水浊的四大问题。其中水浊既独自为害水体,又增加其他“三水”对河流的不利影响,处于关键地位。水土流失破坏土壤结构,降低植被质量,影响流域对径流的调蓄能力,增加水多水少的矛盾。泥沙增多既降低河流质量,影响水生物活动,又作为污染物的载体,提高污染的浓度与防治的难度。从辩证的观点来看,似不应就问题论问题,而应当追根溯源,将水土保持作为水利的中心环节与战略措施,提高其在国民经济发展计划中的地位与作用。

水土保持面广量大,情况复杂,既是理论问题,也是实用问题,既是自然科学,也是社会科学,既注重于经济发展,更关注生态环境,既要有辩论思维,又要考虑政策法规。从人与自然以及物与物之间的和谐共处,才是水土保持的最高理想。当然,这既是很高的要求,也是很艰巨的任务,既限于科技水平,也限于政经条件。但是只要我们努力研究,积极争取,总有一天能够达到或部分达到这一艰巨而伟大的战略目标。

中央财政拨付2013年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资金23564万元,项目建设范围涉及山西、重庆、宁夏等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财政已累计拨付2013年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资金61564万元,占全年水土保持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100%,主要通过坡改梯、林草工程、小型水利水保工程等治理措施,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为农业综合开发提供生态保障。

2020年,中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治理1.34万平方公里。

保持措施

对于水利工程师在进行施工时,必须要考虑到水土保持工作,那么,水土保持有什么措施呢?

为了避免水土的过度流失,从保护水土资源的角度出发,通过改良以及合理利用,提高并维护土地的生产力,为了能够充分发挥水土资源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必须要采取综合性的保护措施。

由于土壤的组织物质比较特殊,是具有地标性的自然营力,并在其作用下,以自然营力和人类的综合活动作用下会对土壤有一定的影响,主要是气候、地形、地质、植被等方面的因素,我们所说的土壤侵蚀也是如此,是在综合活动的情况下,造成土壤过度剥蚀、破坏、分离、搬运、沉积。我们在修建水库时,必须要考虑到选址的问题,以此来遵循相应的原则,这些原则主要有肚口的大小,集水的面积,大坝的坝址,以及地质是否良好,根据浇灌区的高与低,是否有足够的使用建筑材料为保障,在附近是否适合挖溢或是淹没的损失有多大。并以此进行综合的考虑,明确水库的组成部分,比如储水、坝体、排水闸、进水闸门的位置地地址。还要对风对土壤的移动形式也必须有所考虑,我们所说的水土保持的施工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工程措施、二是生物措施、三是农耕措施。

作用对象

不只是土地资源,还包括水资源。保持(conservation)的内涵不只是保护(protection),而且包括改良(improvement)与合理利用(rational use)。

不能把水土保持理解为土壤保持、土壤保护,更不能将其等同于侵蚀土壤控制(soil erosion control)。水土保持是自然资源保育的主体。

植被水土保持

我国植被水土保持功能的研究可以概括为以下 3个主要方面:

1)植被水土保持功能的对比研究:通过实地对比观测植被覆盖地与对照地 (裸地、农耕地等 )的径流量、土壤侵蚀量等,研究植被的减水减沙效益。研究表明,天然植被具有强大的水土保持功能,并呈现出林 >灌 >草的规律 ;人工植被水土保持功能的发挥则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呈现出较复杂的情况。

2 )植被保持水土的机理研究:雨滴击溅和径流冲刷是水土流失的动力,通过分析植被削减降雨和径流动能的过程,来揭示植被水土保持功能的内在机理。研究表明,植被外在的水土保持功能是其内部各个垂直层次截留降雨、拦蓄径流从而削减降雨侵蚀动能和径流冲刷作用的综合体现。植被的各个垂直层次对其水土保持功能的发挥都各有重要的作用。

3)植被水土保持功能的评价研究 :建立植被水土保持功能的评价指标,分析评价指标与径流量、土壤侵蚀量的定量关系,达到评价植被水土保持功能的目的。长期以来,我国植被水土保持功能评价研究主要以单一指标;植被覆盖度 (森林为森林覆盖率)为主。

相关法律

《水土保持法》

法律背景

2010年12月2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25日表决通过修改后的水土保持法。法律完善了水土保持法律责任种类,提高了处罚力度,增强了可操作性,提升了法律的威慑力。

修改内容

法律规定,对三种违反水土保持法规定的行为且逾期不补办手续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包括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或者编制的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批准而开工建设的;生产建设项目的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未补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或者补充、修改的水土保持方案未经原审批机关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未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对水土保持措施作出重大变更的。

延伸阅读

水土保持是指对自然因素和人为活动造成水土流失所采取的预防和治理措施。水土流失危害性很大,不仅导致土地退化、耕地减少,也加剧江河湖库泥沙淤积,威胁防洪安全,污染水质影响生态平衡,更有可能造成沙尘暴危害人类生活,影响粮食安全、生态安全、水安全。

产生水土流失的原因包括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自然因素主要可归纳为气候、降雨、地面物质组成和植被四个方面;人为因素主要指人类对土地不合理的开发利用,破坏了地面植被和地形的稳定。为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减轻水、旱、风沙灾害,改善生态环境,实现高质量发展,我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该法规定:“水土保持工作实行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科学管理、注重效益的方针。”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的主要措施包括水土保持农业耕作措施、水土保持林业技术措施和水土保持工程措施。

水土保持农业耕作措施是指在水蚀或风蚀的农田中,采用改变地形,增加植被、地面覆盖和土壤抗蚀力等方法达到保水、保土、保肥的措施。

水土保持林业技术措施指利用天然林或通过恢复、培育森林达到防治水土流失目的,按照土壤侵蚀的形式和程度,因地制宜、因害设防地配置和营造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防护坡林、沟道防护林、固沙林、牧场防护林和护岸护滩林等。

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包括山坡防护工程、山沟治理工程、山洪排导工程和小型蓄水用水工程等。这些工程措施目的是拦蓄地表径流、增加土壤降雨入渗、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建立良性生态环境。

设计与配置各项治理措施要求遵循以下原则:1.调节地表径流,减少坡地径流;2.提高土坡的抗蚀性;3.增加植被覆盖率,提高植被的防护作用;4.在山丘区实施小流域为单元的综合治理,使林草措施与工程措施等相结合;5.因地制宜进行水土保持规划设计,制定综合治理措施;6.体现生态经济效益最优。

搞好水土保持、防治水土流失是坚持生态优先的一项根本性措施,也是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进入新时代,我国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以山青、水净、村美、民富为目标,科学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水土流失严重的状况得到了总体改善,持续呈现出水土流失面积强度“双下降”、水蚀风蚀“双减少”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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