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权

更新时间:2024-02-24 00:09

人权,是指在世界范围以内,在符合人类社会生存制度的同时,人类应该享有的基本权利。

何为人权

所谓人权,是指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每个人按其本质和尊严享有或应该享有的基本权利。所谓人权,就其完整的意义而言,就是人人自由、平等地生存和发展的权利,或者说,就是人人基于生存和发展所必需的自由、平等权利。

价值依据

在当今主流社会的宪政体制中,宪法一般都明确将人权明细化和法制化。但是人权作为“人因其为人而应享有的权利”,并不是宪法赋予的,宪法的作用仅仅是作为保障和实现人权的一种手段。

人权思想

政府观点

中国政府和人民从自己的历史和国情出发,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长时期革命和建设的实践经验,在积极参与国际人权领域中的活动和对外人权斗争中,将人权的普遍性与中国历史、文化和现实的特殊性结合起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人权观。这种人权观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人权普遍性的原则必须同各国国情相结合——第一是指人权主体的普遍性,即人权是一切人,或至少是一个国家的一切公民或一个社会的一切成员,不分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见、国籍、社会出身、财产状况、文化水平等,都应当享有的权利;从国际上说,则是所有民族和国家都应当享有的自由和平等权利。第二是指人权原则和人权内容的普遍性。

(二) 人权不仅包括公民政治权利, 而且包括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及包括人民批评政府的权利和公开提出不满的权利,只要不违反法律,一个人的意志和观点都应该受到保护,但煽动和侮辱及诽谤性的言词是明显违反法律的。

(三)生存权和发展权是基本人权,没有稳定的社会,健全的法律,每个人的生存权和发展权都是不能保障的。

(四) 人权是权利与义务的统一——人权是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是全世界人权观的基本原则之一,对于严重的犯罪行为,中国的立场是主张死刑。

(五) 稳定是实现人权的前提,发展是实现人权的关键,法治是实现人权的保障,政治权利也是保障人权的一种方式,——人权的实现离不开稳定和自由的社会,政治和经济、社会、文化的发展,离不开民主和法律的保障,所以民主立法是关键所在。

(六) 法律是一国主权范围内的问题,但人权在本质上是全人类的问题,改善人权,是世界上每一个人类都应该重视的问题,但改善中国人权同时也是中国的内政。

(七) 评价一国的人权,是言论自由的问题,每个人都有每个人观点,但如果割断历史,脱离国情,片面看待,甚至肆意挑唆和攻击,也会使当事国人民的感情受到伤害,这是不道德的行为。

(八) 对话与合作及互相提示性的监督是促进国际人权发展的良好途径——我们主张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开展人权领域的对话和合作,及希望国际社会提出意见,一个人都会有很多缺点,何况一个国家呢,人无完人,国家也是如此,了解缺点,改正了就一切都好。

国内观点

中国提出开创国际人权事业新局面五项主张(2006.6)

中国人权研究会会长:应从五个方面促进人权发展(2006.11)

蔡武:创新人权理论 切实增强我国人权领域话语权(2007.5)

李君如:中国人权事业有其自身显著特点 三大特点(2008.4)

中国人权事业取得重大进步 中国人权保障事业不断法律化(2008.4)

中国法律保护国民的自由表达 罪犯人权在中国得到全面保障(2008.4)

李君如发表文章:中国在人权事业上的历史性进步(2008.5)

国外观点

各国由于历史文化不同,发展水平各异,在人权问题上存在不同看法是正常的。中方主张各国在平等和相互尊重基础上开展对话和沟通,从而增进了解,缩小分歧。我们国家反对施压、对抗,反对借人权问题干涉别国内政,反对在人权问题上搞双重标准。

在人权议题上针锋相对一直是中美关系不合拍的原因之一。2013年8月3日,在北京举行的中美第18次人权对话的新闻吹风会上,美国国务院民主、人权与劳工事务代助理国务卿泽亚(Uzra Zeya)泽亚曾经说过:“我们继续看到中国整体人权状况在恶化中”。原因之一是异见人士和维权人士的家属也受牵累,成了打压对象。

2010年3月,英国外交大臣米利班德结束访华后,英方随即发布了英国年度人权报告,称中国的人权状况堪忧。报告称,中国政府通过犯罪指控来禁止“维权人士”活动,而且国家主权不应成为逃避人权纪录审查的理由。时任外交部发言人秦刚驳斥了英国年度人权报告中的涉华部分,并表示这份报告属于“意识形态上的政治秀”。

连着中国梦

2013年5月14日,国务院新闻办发表《2012年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这是自1991年以来发表的第十部中国人权白皮书。中国人权事业连着“中国梦”。

总字数超过两万的白皮书,以大量数据和事实,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人权保障以及人权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6个方面介绍了我国人权事业的新进展。对此,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张伟认为,这样的行文结构,简单明了,并且更好地与联合国人权公约相契合。

“这既是对2009年以来我国人权事业发展成就的科学概括和深入总结,同时,也蕴含了在党的十八大精神指引下,中国今后将采取更全面均衡发展的方式和途径来推进人权事业的持续发展。”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人权研究会理事赵正群如此评价此次发表的白皮书:这体现了社会主义中国在推进人权事业发展方面的创新精神。

“人权保障”单独成章

此次发表的人权白皮书将“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人权保障”单独作为一部分进行阐述,这在多位专家眼中,意义非凡。

“环境污染已经成为当前社会中的严峻问题。”武汉大学公益法中心主任张万洪副教授表示,每个人享有良好环境与健康的权利是人权的基本内容,在经济发展的同时,必须保护环境。据张万洪介绍,以前只是在相关文件中有这样的表述,比如《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白皮书(1995年12月)中就提到:“国家帮助贫困地区……改善生态环境。”

张伟也表示,中国已基本建立起保障公民环境权益的法律和政策体系,环境保护投入不断加大,公民享有清洁生活环境权益进一步得到保障,公民享有良好生态环境权利的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不仅是在保护当代人的人权,更是在保护下一代、下几代中国人的人权。这是专家们的一个共识。

人们对政治生活知情、参与的渠道越来越顺畅

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人权事业不断发展推进。继“人权”分别庄严载入宪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中国共产党党章之后,党的十八大又将“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确立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之一。赵正群认为,人权事业发展无疑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一“中国梦”的重要内容和组成部分之一。

发表了10份中国人权白皮书,制定了两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严格控制并慎用死刑,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在被羁押人权利告知、获得律师帮助和方便律师会见、非法证据排除、未成年人特别保护等方面都有重大进步,有关司法领域中的人权保障也包括了更为具体的内容。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说:白皮书的发表,向世界展示了中国在政治建设中人权保障所取得的进步。 针对公民知情权保障,韩大元表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政府“三公”经费的公开、各级各类新闻发布会的普及、网络社交工具的发展,是中国公民政治权利、民主权利保障的一大亮点。通过这几年的实践,人们对政治生活知情、参与的渠道越来越多、越来越顺畅,有序理性表达正在成为常态。

中国人权道路

2021年10月25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北京出席中华人民共和国恢复联合国合法席位50周年纪念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习近平强调,中国始终遵循联合国宪章和《世界人权宣言》精神,坚持把人权普遍性同中国实际结合起来,走出了一条符合时代潮流、具有中国特色的人权发展道路,为中国人权进步和国际人权事业作出了重大贡献。

免责声明
隐私政策
用户协议
目录 22
0{{catalogNumber[index]}}. {{item.title}}
{{item.title}}